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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吹嘘“人脉广” 诈骗他人终获刑
时间:2026-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男子吹嘘“人脉广”

诈骗他人终获刑


案情介绍

被害人马某于2025年结识了一名自称张强的男子。两人一见如故,相处中他对马某嘘寒问暖、体贴入微,温柔与关怀无处不在,很快便打动了马某,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张强有意无意地向马某展示自己的 “人脉圈”,言语间处处透着门路广、面子大、办事牢靠的气场,让单纯的马某对他深信不疑,满心以为自己遇到了值得托付的可靠之人。


马某因工作问题一筹莫展,满心焦虑。张强见状立刻主动上前,拍着胸脯承诺,自己与某单位领导交情深厚,只要一笔 “打点费”,就能帮她疏通关系,安排一份安稳体面的好工作。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马某毫无防备,当即按要求转了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马某家中不久后突发纠纷,一家人急得团团转,却不知该如何依法维权。男朋友张强再次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认识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既能帮忙 “协调立案”,又能 “督促加快办理”,只是需要一笔 “活动经费” 来打通关节。一心想尽快解决家中难题的马某,没有丝毫怀疑,再一次把钱转给了这位她无比信任的男友。


“找工作”和“帮立案”两个幌子,让马某先后掏出了三万余元。但工作的事遥遥无期,“立案”的承诺也石沉大海。每当马某催问,男友张强总是以“正在协调”“领导出差了”等话术拖延。直至马某报警,真相才浮出水面——与自己热恋的男朋友所谓的人脉关系纯属虚构,连名字都是假的。2026年3月20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3月31日,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法律分析

本案是典型的“请托型”诈骗,其核心手法是利用被害人的急切心理和对“内部关系”的迷信实施诈骗。梳理我院近年办理的多起类似案件,可以发现此类犯罪具有以下共性特征:


一是身份伪装是基础。被告人往往冒充有身份、有门路的“能人”,甚至像本案一样先建立感情关系获取信任,再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钱款。切记,任何人声称能够通过“内部关系”违规办事,都应当引起高度警惕。


二是利用“走捷径”心理。无论是求职、维权还是解决纠纷,法律和政策都提供了正规的途径和程序。诈骗分子恰恰是利用了部分人希望“找关系”“抄近道”的心理,才能屡屡得手。请记住,公平正义不会在暗箱操作中实现,合法的事不需要“打点”,违法的事“打点”也没用。


三是“办事”话术反复拖延。当被害人催促时,诈骗分子通常以“正在办理”“领导太忙”“还差最后一步”等话术反复拖延,实质是在为转移赃款或继续行骗争取时间。


检察官提醒

恋爱交往中要保持理性警惕,切勿轻信伴侣吹嘘的特殊人脉、办事能力。办理入职、处理纠纷等事项,不存在花钱打点、托人疏通的捷径。行为人虚构有关系能办事,以打点费、活动经费为名骗取钱财,已涉嫌诈骗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遇类似情况,请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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