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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职业底线 警惕职务侵占
时间:202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坚守职业底线
警惕职务侵占


案情回顾


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间,崔某在担任秦皇岛某餐厅店面店长兼仓储管理员职务时,利用管理采购与仓储的便利,伙同财务主管张某,通过虚增面包采购数量、伪造运费单据等手段,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 62 万余元,其中崔某、张某各自非法获利 31 万余元。此外,张某在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财务主管经手支付供货商货款期间,截留应支付货款人民币 2 万余元;在 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负责缴纳电费时,截留资金人民币 1 万余元。2025年7月,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崔某、张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被告人崔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注:贪污罪 “数额较大” 为 3 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为 20 万元以上,据此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为 6 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为 100 万元以上)




检察官提醒


企业从业人员需时刻绷紧 “职业操守” 这根弦,明白 “岗位权力不是私人领地,职务便利不能成为谋私工具”。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员工,都应树立 “诚信为本” 的职业价值观,清楚认识到任何通过虚增账目、截留资金、伪造单据等手段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不仅会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更会触犯法律红线,面临刑事追责与终身信用污点。特别是身处财务、采购、仓储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要主动增强法律学习,对 “微腐败” 保持零容忍 —— 莫因 “贪小利” 触碰 “大红线”,莫因 “一念之差” 断送职业前途。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从 “制度 + 文化” 双维度构建防患体系:一方面完善内控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分离、定期财务审计、流程透明化管理,建立匿名举报渠道并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让 “暗箱操作” 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定期合规培训、典型案例警示、职业道德考核等方式,引导员工树立 “企业主人翁” 意识,明白 “企业利益与个人发展休戚相关”。须知,职务侵占损害的不仅是企业财产,更会透支团队信任、摧毁职业生态,唯有筑牢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的多重防线,才能守护职场公平与社会经济秩序。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职业的底线不容突破。记住:任何妄图利用职务便利 “捞好处” 的行为,终将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坚守正道、恪守职责,才能赢得长远的职业发展与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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