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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渔港 同心守护渤海蓝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秦皇岛市海警局、区海洋和渔业局前往东港镇卸粮口渔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以执法司法协同之力筑牢渤海近岸海域生态安全屏障。

宣传现场,检察干警、海警局以及海洋渔业执法人员以讲解展板的方式对渔民、船主、码头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生态损害担责、公益诉讼等重点条款进行通俗解读,并结合近海非法捕捞、岸滩垃圾乱堆、船舶排污、非法占用海域等常见涉海违法行为,阐明破坏海洋生态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休渔期违规捕捞、船舶污水直排入海,不仅破坏鱼虾栖息地,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检察干警耐心解答渔民关心的禁渔管理、渔具规范、海上作业环保要求等问题,引导广大渔业从业者自觉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争当渤海生态守护者。

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联合宣传,整合检察公益诉讼、海警海上执法、海洋渔业监管力量,打造 “检察 + 海警 + 海洋渔业” 协同普法模式,把生态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下一步,海港区检察院将深化涉海部门协作,聚焦渤海渔业保护、海岸带修复、近海治污等重点领域,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水清滩净、鱼鸥翔集的美丽渤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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