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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宣讲《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筑牢青春“防火墙”
时间:2026-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扎实做好《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日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海阳镇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以“以法为盾,向阳而生”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活动中,检察干警首先向师生们介绍了即将施行的《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核心内容,重点区分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界限。针对初中生容易忽视的吸烟(含电子烟)、沉迷网络、无故夜不归宿等行为,明确指出这些不仅是校规校纪禁止的内容,更是法律预警的“黄灯”信号。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屏幕背后的恶意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讲解环节,检察干警结合2026年新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剖析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依据新法规定,网络辱骂、人肉搜索等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法律惩戒不再缺位。本次法治教育还重点解读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及容易发生在校园周边的“帮信罪”,警示学生切勿因一时贪念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还就家庭监护责任、学校欺凌治理机制以及社会保护红线进行了说明,并向学生们公布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鼓励学生在遇到侵害时勇敢求助。此次普法活动紧扣法律新规,案例详实,让《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深入人心,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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