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更好地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近日海港区检察院与海港公安分局召开交流学习会。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警双方对司法解释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读,力求准确把握其内涵与适用范围,厘清了不同情形下的法律适用差异,为后续同类案件办理扫清法律理解上的障碍。
同时,在新的司法解释背景下,检警双方聚焦办案关键环节,围绕“提请逮捕标准”展开了深入研讨。在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提请逮捕标准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关键所在,双方着重探讨如何更精准地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提请逮捕条件,并从“证据收集的完整性”“事实认定的严谨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多个方面进行交流,形成了“证据先行、标准统一、协作高效”的共识,为今后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引。
据了解,自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与海港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双方不断探索协作配合工作的有效运行模式,提质增效、协同发力,全力打通司法办案中的协作堵点。在疑难案件办理、轻罪案件快速办理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对事实核查及证据固定充分交换意见,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不仅实现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还提升了监督的高效性与精准性。此次同堂学习是侦协办持续发挥作用、提升检警协作质效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