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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证联动护青苗 · 跨域救助护未来
时间:2026-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9月8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在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京冀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协作签约暨跨区域联合救助活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刘毅,北京市清河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恩革,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全芹及相关负责人员参会。海港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提出司法救助金公证司法辅助服务监管模式,京冀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从“单地发放”走向“跨域协作+公证代管+属地长效帮扶”的全链条闭环。

活动中,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北京清河检察院、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共同签署《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公证司法辅助服务监管协作协议》,并就如何开展后续救助工作展开讨论,形成了由检察机关开展资金挪用、监护缺位风险评估,公证处设立救助金专户按期发放、特事特批,资金流向定期反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防范司法救助金被挪用、不当支配的风险。


在跨区域联合救助环节,北京市检察机关现场宣读救助决定并向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同步开展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一对一心理安抚、创伤疏导,并明确后续定期回访、动态评估、跨域台账互通等长效举措。


此次活动是京冀检察协作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领域的细化落地。一方面,针对传统救助金一次性发放、使用难监管等痛点,以“检察监督+公证司法辅助”确保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依托北京资金拨付、河北属地帮扶的跨域模式,把资金纾困与心理修复、监护提升一体推进,形成“异地办案救助、属地长效帮扶、第三方安全托管”的分工格局。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跨区域联合救助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工作,着力推动“检察+公证”代管模式在其他案件中的适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助力构建京冀一体化未成年司法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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