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海港区某小区内上网购买淫秽视频,并将购买的淫秽物品储存在自己的百度网盘内,随后利用手机在百度贴吧“发广告、拉客户”,通过微信二维码收款后,将“客户”拉至自己建的百度网盘群,在群文件内上传淫秽视频供购买者观看和下载。徐某某通过此种方式售卖淫秽视频上百部,非法获利一万多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被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