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说检察
【三为三优】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 《反有组织犯罪法》保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4-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投身“三为三优”现代化基层院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活动,有效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反有组织犯罪法》

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

法治保障

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

“法宝”和“利剑”


5月22日,由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彦带队,组织检察干警赴第十六中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宣传讲解法律知识








通过现场模拟、角色扮演、学教融合等教育方式,使学生亲身体验检察官向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的过程,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并进行现场普法。“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结合案例,向同学们详细介绍黑社会组织、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基本特征及防范举措,引导师生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组织开展反校园霸凌教育


检察干警向同学们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重点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针对如何预防校园霸凌,遇到校园霸凌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讲解,并现场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材料。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互动问答,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


聚焦民法典
>
海港区检察微信
海港区检察微信
向前一步
向前一步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307号 电话:0335355253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