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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三措并举强力推进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时间:2024-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海港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创新机制三项措施,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干警的思想认识,普及群众的法治意识,创新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一是通过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扛稳扛牢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治责任。


充分发扬海检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创新,积极投身“三为三优”基层院建设,严厉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院认真部署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了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注重正面宣传,引导正面舆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重要节点、重大部署、重大成果及经验做法进行全面宣传报道,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渠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报道活动。


截至目前,组织干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走访360人次,培训座谈320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进一步营造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落地落实。为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关键举措,我院紧密结合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和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注重“打、防、管、建”,制定并逐步规范完善了《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使我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逐步规范,落地见效,为最终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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