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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云课堂】小区单元楼大厅里、电梯中、走廊墙壁上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时间:2020-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民法典云课堂第七期 

讲解员:许艳棋 

问:小区单元楼大厅里、电梯中、走廊墙壁上都是各种各样的广告,这些广告的收益归谁所有呢?

答: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全体业主所有。《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KUfII-aEF4VfnrSD0A5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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