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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5-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提升案件质量。1月16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世斌主持,在家院领导、全体员额检察官、部分司法行政人员参加会议。

推进会上,案管部门工作人员通报了案件评查相关情况,部分员额检察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参会人员就相关案件发表看法、说出启示,对下一步如何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谋划思路、拿出措施。

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世斌充分肯定了大家这种勇于自我剖析的做法,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全体参会人员要再学习、再研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的具体内涵,从实体、程序、效果这三个层面把牢案件质量的生命线;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善于”蕴含着的理论内涵,并将之充分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司法办案更契法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二是持续不断精进学习之路,切实提升专业素养。全体业务干警要从办理的个案中找到提升能力的路径,对照精品案件找差距、补不足,对照问题案件深剖析、找问题,不断加强学习研究;要探索常态化业务学习机制,时刻关注上级院的最新动态、最新理念,从办理案件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要创新培训提升机制,开辟多种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好同堂培训、疑难案件剖析会等培训模式,以提升干警能力为抓手,进而达到提升办案质量的目的。三是持续践行“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工作新要求,探索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我们要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着力推动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管理体系,以管促办,切实管出案件质量的提升;要深化探索一般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共同发挥实质作用的检查机制,压实承办人自查、部门检查的责任;案管部门要立足枢纽职能,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实质化评查导向,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纠错、引导、防错、评优等作用,倒逼案件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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