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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文化功能 筑牢宣传阵地
时间:2014-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海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塑造功能,不断筑牢宣传工作阵地,通过加强文化建设助推宣传工作依次迈上新台阶,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文化提升素养,队伍形象是最有说服力的宣传。

  海港区检察院始终把文化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以优质检察文化引领检察队伍不断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从有形载体入手,丰富楼宇文化建设;从规范文化入手,建优美环境、树优雅形象、创优质服务、争优先业绩;从文化内涵入手,提炼践行“承载、衡平、激昂、淡雅”的海港检察精神。浓郁的文化熏陶让群众看到了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一位去过该院办事的群众李女士说:“这儿的干警不仅举止得体,而且上班时间一律规范着装、佩戴个人信息胸牌,让我感觉很端庄、很有素养。”正是从这些细节入手,通过积极培养干警的文化内涵和专业水准,逐渐在该院形成了同频、共振、合唱的有力局面。在这里,每名干警本身就是一种宣传,时时刻刻都在传播着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文化凝神聚力,打造精品是宣传不可或缺之源。

  通过开展文明礼仪、检察官职业道德、院史传统等教育活动,海港区检察院干警把良好规范和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助推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例如,2013年上半年,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类案件17件32人,明显超过历史同期水平;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犯、追漏罪、纠正违法等能力显著提升;在秦皇岛市检察系统率先启动未成年人不起诉暨犯罪记录封存宣告程序;成立高素质讲师团并建立了功能齐全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最近两年中,诸多业务精品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充实的素材,该院先后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发稿600余篇,其中有10篇发表于《河北日报》、30篇发表于《检察日报》,有力展示了政法机关的优良精神风貌。

  文化引导舆论,拓展宣传途径使二者互联互通。

  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挥对内引导功能的同时,让检察文化走出机关直面社会是海港区检察院开展宣传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邀请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来院参观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在直接宣传展示中增进了解。把检察文化融入业务工作中,以文明、理智、和谐为要领,提升办案干警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在依法办案和回应社会关切之间架起桥梁。以优质文化精髓为主要内容,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持续发出正面声音,助推社会舆论的良性酝酿和发展。向外推出干警自创文化作品、与群众联合开展文娱活动,让公众更为全面地了解了新时期的检察队伍,一定程度上也促使舆论引导工作事半功倍。

  文化辐射长远,完善机制使宣传工作科学运行。

  海港区检察院在反复夯实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了及时总结、立足长远的宣传工作运行模式,陆续确立并完善了四项机制。一是奖励先进工作机制。每年对宣传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定期交流工作机制。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多层面、多角度交流活动提升宣传工作的总体水平。三是综合评价工作机制。把开展宣传工作情况作为评价部门和干警本职工作优劣程度的一个项目进行年底综合考评。四是宣传工作调研机制。定期开展内容和重点不尽相同的宣传工作专题调研,掌握宣传动态,明确宣传重点。同时,由该院政工部门牵头,在院各内设机构各确定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宣传工作执行小组,随时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捕捉工作亮点,有效提升了检察宣传工作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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