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窦海潮) 9月15日,我是一名司法警察。今年7月14日,我带着对新疆人民的深厚情谊,带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跨越山海,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人民检察院,开启对口援疆历程。
援疆,既是援助,也是学习。博湖检察院是一个编制只有 17个人的小院。干警由汉、维、蒙、土家族四个民族组成。博湖检察院的领导和同事们主动与我结对子,增情谊。异乡人的心,渐渐地在这里安定了下来。从他们身上,我深切感受到新疆检察干警坚守检察事业的奋斗热情;从他们的工作中,我感受到他们的坚毅,那些在艰苦环境中的坚守。
开工即“满弦”,起步即沖刺。带着“援疆为什么、来疆干什么、为疆留什么”的深入思考,我很快融入协助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
在参与办理一起非法取土破坏植被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与检察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调取证据,组成“检察官+司法警察”办案模式。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全力配合检察官维护现场秩序,依法进行录像、拍照,协助检察官收集、固定证据,助力检察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顺利进行,充分展现司法警察在服务保障检察办案中的职能作用。
打通与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予以的实实在在的关怀,是身为一名基层干部的职责所在,更是一名援疆干部的职责所在。来到博湖后,我积极参与到服务群众工作中去,与博湖检察院的同事们走访乡里农户,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就业情况。当地的群众得知我是秦皇岛检察院来的援疆干部时,都格外热情,主动邀请我进屋去坐,给我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让我在异乡感受到浓厚的情谊。
我曾是一名军人,从“橄榄绿”到“藏青蓝”,不同的颜色,同样的忠诚,同样的热血。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作为一名新时代司法警察,作为一名援疆干部,我将继续加强与博湖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在相互学习中共同进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严明的组织纪律、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加旺盛的战斗意志,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为检察事业建新功。